这就是我的家乡作文600字
篇一:这就是我的家乡作文600字
我是一个爱探索的女孩,我喜欢提问,爱看书籍,更爱做科学实验!你可以叫我月月。我长着一张秀气的瓜子脸,单眼皮,还有一双灵动的丹凤眼。我喜欢留飘逸的长发,常常扎着长长的马尾辫。我的身材不高也不矮,瘦瘦小小像个机灵的小猴子。虽然我很瘦,但是我爱做的事也不少呢!不信你来看一看吧!
我的第一个特点是好问决疑。只要看到能吸引我的事情,我就会冒出一连串的问题。比如,我看到小鱼在水中自由地游来游去,我会疑惑地问:“为什么人类只有学了才会游泳,小鱼不是这样呢?它们在水中怎么呼吸啊,不会呛到水吗?鱼儿吃东西会把水也吸进进嘴巴里吗?……妈妈听了我提出一连串的问题,震惊地哑口无言。说要给我买一套《十万个为什么》,让我自己去找答案。
我不仅爱问问题,还很喜欢看书。我一看书,立刻就会被里面的内容迷住。我尤其喜欢看科学书,《科学实验王》、《大英漫画百科全书》、《小牛顿科学馆》,这些都是我的最爱。一旦沉迷于这些书中,我的耳朵就自动关上了耳门,什么声音也听不见了。有一次,看书看得太入迷,连吃饭都忘记了。家人叫了好几遍,也没见我来吃饭。这样的事情不胜枚举。
我还喜欢做科学实验。每周的科学网课上,我都会很认真地完成老师给的实验任务。当然,有些时候,我也会遇到一些小麻烦。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做弹簧秤的时候,在组合铁环和弹簧时,我试了很多次,都没有成功。但是在这个过程中,我没有放弃,一直在探索如何解决这个问题。最后在我的坚持不懈下终于成功了。我还把这件事写成了一篇作文,这篇作文荣获了“叶圣陶杯作文大赛”江西省总决赛二等奖呢!
这就是我,一个爱探索的女孩。现在你应该对我有所了解了吧!
篇二:这就是我的家乡作文600字
大家好,我叫潘钰盟,是一名阳光的大男孩,相信和大多数同学一样,是在世纪之交出生的龙宝宝。
我是从桥西幸福源小学毕业的,现在回想这六年的时光过得可真快啊!也是在这六年的时光里,我学到了许许多多课内课外的知识。
我的语文和数学成绩总体而言还不算差,英语在快毕业时奋起直追,也有了还算不错的成绩。但是说真心话,这三门功课到目前为止都没能激起我强烈的兴趣,只是在我妈妈的耐心教导下,逐渐懂得了应该趁着青春年少的黄金记忆期,好好学习,多积累一些知识,至少将来能成为一个自立自尊的人,这些道理促使我用功地学习。
要问我的爱好是什么,那就是历史和音乐,它们是我的最爱。家中有关历史类的书籍我都看了个遍,书中那些久远年代的人物和故事真是太有意思了!我也从中受到了很多的教益与启发。而动听的音乐则让我感觉很放松,真喜欢那种引吭高歌的感觉啊!
在小学时,我担任中队长,这极大地提升了我的自信。最令我遗憾的是没能成为升旗手,但是我作为护旗手也让同学们羡慕不已了。我还是班里的图书管理员,不要小看这个职务,我可操心呢!因为班里的书多,学习氛围也很浓厚,所以在那小小的一角,总会有一个忙碌的身影,那就是我……那么多的同学,那么多的事都成为了我心中最美好的回忆。
转眼间,已是初中新的时期了,我真的很喜欢这个班,希望在新的集体里,能和我的老师、同学成为好朋友;希望能培养起我对学习更多的兴趣;希望我能做好一名班干部,为老师和同学多做一点事情!
这就是我!一个平凡的大男孩,有着一颗向善向上的心!希望大家支持我!
篇三:这就是我的家乡作文600字
大家好,我是徐晨曦,今年10岁,在城关小学上四年级。说起我的名字还很有趣,“徐”是我的本性,“晨曦”意思是阳光,有活力,有希望,这应该是父母寄予我的希望吧!怎么样?是不是很有趣?是不是很有学问?
我的身高一般,身材有点胖。脸方方正正的,就是人们常说的国字脸。我的眼睛不大,鼻梁也不高,嘴巴却很大。我的耳朵长长厚厚的,据说这样很有福气。
如今我的性格很开朗,很活泼,我做什么事都爱笑,很少哭,有什么烦恼的事情绝不会在心里放到第二天。其实我以前很不爱和别人说话,不懂得与人交流。上了小学后,我交到一个很好的朋友,他很乐观,很热情,在考试没考好的时候鼓励我,在我不开心的时候给我讲笑话。慢慢的我就开朗活泼了起来,笑声多了,就没有了烦恼。
我很喜欢打篮球和跑步。说起打篮球,我的进步可真是快。最早我是二年级在体育课上和小伙伴们玩儿,那是我才刚喜欢,到现在,我已经是学校篮球队的一名主力队员了。再说跑步,那就有些尴尬了。有一次,我走在路上,看见一只大狼狗向我扑过来,我转身就跑,嗖的一下跑到马路对面。谁知狗死追不放,害得我一路狂奔,从路上跑回了家。我不知道,其实狗追了一半,就累了,就没追了,不过从那开始,我就喜欢上了跑步。
我的优点是乐于助人,帮助老人拿东西,给流浪小狗吃面包,这些事我都干过。我的缺点是马虎。有一次考试我把算式写出来了,答案却写错了,能考满分的,结果只考了96分,是不是很马虎?
这就是我,一个优缺点并存独一无二的我,你愿意和我交朋友吗?
篇四:这就是我的家乡作文600字
在十一年前的一个夜晚,随着阵阵哭声,一个白白胖胖的小女孩儿开始了她人生的旅行,那个女孩儿就是我。
鄙人行不更名,坐不改姓,姓张名明琪,现居住在黑龙江省嫩江县。如果你要找我,那个鼻梁上架着一副“老花镜”,牙上戴着铁套的人准是我。因此,同学们也给我起了一个外号儿叫“四眼龅牙仔”,但是我并不生气,因为我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呀!
我很粗心,用妈妈的话说就是“马大哈”,因为我经常丢东西,也经常忘记带一些东西。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,早上去上学时文具盒里还有五支铅笔,到了中午铅笔就不在文具盒里面待了,兴高采烈地向班级的各个角落走去。甚至有的时候本也会和它们一起走,回家后就只能挨一顿“竹条炒肉”了,哎!
我很开朗,在老师的眼里就是敢举手回答问题。记得有一次,老师提出了一个简单的问题,许多男生都举手了,老师决定让女生回答。顿时,班级里鸦雀无声,女同学们你看看我,我看看你,都不举手,老师的表情变得有些惊讶了。我见状举起了手,老师环视了一下四周决定让我回答。我大声地回答了这个问题,老师非常高兴,奖给了我一朵小红花。
我很善良,用姥姥的理解就是有慈悲心。一天早上,我和姥姥去市场买菜,我拿着心爱的五元钱边走边说,“我有五元钱,可以买糖,可以买冰棍,可以买牛奶,可以买薯条,太好了。”突然,我看见了一位双腿截肢到老奶奶,她一个人在地上孤独地爬着,身上的衣服又脏又破,干瘦的脸上写满了沧桑。我走了过去,轻轻地把五元钱放到了她的面前,让她买点吃的。她激动地对我说:“小朋友,真是太谢谢你了。”看到她开心的样子,我欣慰地笑了。
这就是我,一个粗心、开朗、善良的女孩,你愿意跟我交朋友吗?
篇五:这就是我的家乡作文600字
我就是我,不一样的烟火。
小学时我喜欢踮起脚尖,触摸天空,那里有我儿时的童话;我喜欢向远方眺望,捕捉那初升的骄阳。当它掠过红花绿草,但他的金光撒在我身上时,我会用双手去承接,那是我儿时的希望;我喜欢在花丛中追逐蝶儿,他躲藏,我追逐,直到天荒地老。这是我儿时的憧憬。
中学时,我喜欢陶渊明的“采菊东篱下,悠然见南山。”欣赏他的淡泊名利,喜欢他恬静的生活方式。而我,也差不多成了那种人。如:我不跟同学竞选班干个,上课要么看书,要么就睡觉。可我又喜欢杜甫那“会当凌绝顶,一览众山小”的豪情壮志。中学时的我,可以说是矛盾的集中体啊。
高中时,我最喜欢在操场散步。但高考的压力渐渐变大时,我茫然了。我不知道我在坚持什么,在执着什么。那时的我,只是在盲目的复习。后来,李白那份“长风破浪会有时,直挂云帆济沧海”的自信拯救了我。而且,直到现在,我依然相信李白的“天生我才必有用,千金散尽还复来”的乐观。
现在,我喜欢自我挑战,常常做以前不做的事。比如说上课困了就掐自己、竞选班、跟同学抢答,等等。现在的我,相比于陶渊明的独爱菊,我更爱昙花。我想做一株昙花,不鸣则已,一鸣则惊人。为什么呢?因为昙花林日月之精华,只为了一小时的绽放。昙花的花语是短暂的美好。是的,一年的准备,只为那一刻竭尽全力的绽放。虽为一刻,却很成功。当人们还沉浸在他的花香的时候。它早已悄然离去,只有香如故。
这就是我,一朵想在天空绽放异彩的烟火,在这个拼爹的时代。努力的积蓄动力。我在努力地绽放属于我自己的光彩,我要做不一样的烟火!
篇六:这就是我的家乡作文600字
一张尖尖的像瓜子一样的脸,一双笑眯眯月牙般的眼睛,再加上一个鹰勾似的小鼻子,这就是我——郑斯特。
我很爱看书。只要有时间,就翻开书专心志致地阅读起来。我喜欢看《查理和巧克力工厂》、《世界冠军丹尼》《故宫里的大怪兽》等。有一次,妈妈在淘宝上给我买了几本书,当快递到时,我迫不及待地拆开包装,拿出其中的一本,翻开书聚精会神地看了起来,也不知看了多久,爸妈回来时,地毯上乱七八糟,都是书,我就解释道:“‘书中自有黄金屋’,所以我要把书搭成屋子在里面看书啊……”妈妈笑着说:“弄乱房间,还找借口,不过,看你阅读很认真的份上,我原谅你了。”
我非常贪吃,从不挑食。见了食物就像老鼠见了大米似的。每当吃饭时,只要我坐在餐桌前,就发扬“光盘”的精神,直到吃得小肚子圆鼓鼓的,妈妈笑我说:“你那肚子撑得像一个大西瓜。”每当这时,我都不好意思的笑了。记得有一次,别人送了我们一箱饼干,馋得我口水直流三千尺。我趁着妈妈不注意就悄悄地拿了一块,我狠狠地咬了一大口,哇!又脆又香又甜,饼干的味道溢满我的口腔,让我回味无穷。我忍不住又偷偷地吃了几块,三下五除二,一半的饼干吃完了。妈妈惊讶道:“你太能吃了,真是个贪吃鬼。”“饼干太香了,就没刹住嘴。”我尴尬地嘀咕道。
我很喜欢小动物。我的房间门前放着仓鼠笼,里面有两只小仓鼠,旁边还有两只蜗牛,书柜上还有鱼缸养着十几条金鱼,角落里还有蚕的盒子,里面有几只蚕。每天都会给这些小动物们喂食、清理粪便,把它们伺候得像上帝一样,舒舒服服的。
这就是我,比你爱看书,比你贪吃,比你爱养小动物,要不要PK一下?
篇七:这就是我的家乡作文600字
张若宸
我叫张若宸,一个平平无奇的12岁女孩,一头乌黑的长发,一对炯炯有神的大眼睛,还有长长的睫毛,成就了独一无二的我。
我从小就有一个当画家的梦想,从四岁到现在,那些七七八八的兴趣班无一不是半途而废?但从中却有一个例外,那就是美术,自四岁开始接触画画以来,画画已经离不开我的生活了。我经常幻想自己有一天能坐在阳光普照的画室里,沉浸在画画给予我的无限乐趣之中,从此,画画就成为了我唯一的愿望,我的精神支柱。
可是再坚固的支架也会有崩塌的时候。那是在四年级的时候,我的成绩极其不稳定,不出所料,那次考试我考砸了。我不知道我是怎么回的家,父母的责怪,一次又一次的失望,使这个支架一次又一次的崩塌。我想,是不是该放弃了?
我忽略了父母的骂声,径直走进房间,打开柜子,翻出一本破破烂烂的画册,里面是我从四岁到现在画过的所有的画。我一页页的翻过,手指轻轻抚摸过每一张凹凸不平的画纸。
把记忆的琴弦拨回几年前,从一开始的笨拙生疏,到如今的熟练,还记得画笔勾勒出的每一道线条,把世间一切美好通通画在纸上。也就是因为这种美好,我才能画到现在。这时,我翻页的手突然顿了一下,那是我刚接触画画时画的第一张画。照片中,我拿着一张不怎么美观的画,身上狼狈的很,身上手上都抹了颜色,却笑得很开心,我想,我能坚持到现在,可能就是因为我十分的喜欢吧
画画从小陪伴着我,陪我走过了无数个春夏秋冬,从小一直陪着我的好朋友,怎么能说放弃就放弃呢?
浩瀚宇宙无法私有,但却可以寄存于追寻理想的眼中。我并没有什么独一无二的特点,但是我有一个独一无二的梦,是这个梦想成就了如今的我!
篇八:这就是我的家乡作文600字
她,痴迷音乐的优美旋律;她,酷爱篮球场上的热血风采;她,喜欢钻研书法的博大精深;她,骨子里透着一种坚韧的精神和一股不服输的干劲。她是谁?她,就是我,一个开放、爽朗的女孩。
这就是我,痴迷于音乐的我。我喜欢轻音乐、流行音乐、古典音乐……但让我情有独钟的还是轻柔优雅的古典音乐。为什么说痴迷呢,还得从那天说起。那天傍晚,在夕阳余晖的照射下,我欣赏着贝多芬的《月光曲》,听着听着,我仿佛乘着音符畅游在旋律的世界。美妙的音符带着我,从舒缓流畅到高亢激昂……“吃饭啦!”一个震耳欲聋的声音传来,把我从飘飘欲仙的音乐境界中揪了回来。啊!原来是妈妈在我身旁,“真是的,叫你好几遍都听不见……”妈妈说着。哈,谁叫我是个音乐迷呢!
这就是我,酷爱篮球的我。我喜欢运动,篮球场上,我明白了什么是团结,什么是合作,什么是坚持。还记得那场比赛,我们输了,输得彻底,但我们队没有一个人气馁,没有一个人放弃,反而更加勤奋且坚持地练球,有愈挫愈勇之势,那时,大家心中只有一个信念——不能服输!为什么我们如此有自信,因为我们都喜欢篮球,热爱篮球!最后,努力让我们获得了第二名的好成绩。瞧,我,就是这样一个篮球迷。
这就是我,刻苦练字的我。我10岁便开始接触书法,那潇洒端庄的正楷字深深吸引着我。每天晚上,我都会认真地练上一篇漂亮的硬笔字。一笔一画都融入了我对汉字的深厚情谊。就这样,一手好字终于出现在我的笔下。但是,我还是会坚持不懈地练下去,把字练得更好。勤于练字让我成为了真正的书法迷。
这就是我,一个痴迷音乐、酷爱篮球、努力练字的我,一个坚持不服输的我,一个面对困难永不放弃的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