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手牵小手,城管齐步走

时间:2026-06-19 22:34:40 | 作者:佚名

记得前不久,妈妈图书馆“志愿者”回来,刚进门就喊,“幸亏今天没开车,没处停。图书馆和博物馆南面路上的车,都被城管拖走了……”城管到底是干什么的?我开始充满了好奇。

今天的阳光格外的明媚,因为我终于如愿以偿了。早上9点不到,我和妈妈就一起来到太仓市城管局,和其它小记者们一起体验“大手牵小手,城管齐步走”活动。

我们先听了城管老师关于“垃圾分类、垃圾处理”的讲座,从中学到了一些垃圾分类的小常识,纠正了我们之前关于5号、7号电池要需要专门回收的错误观念。

接着,我们又认真听了有关太仓市机动处、非机动车的有关条例,明白了非机动车也是只能停在马路边划的专用停车位里的。

终于,我们开始今天的主要任务了,跟着城管一起去看看现场执法。我们整理好队伍,举着“杜绝车窗抛物、杜绝随地吐痰”、“小微行为查处中”……等的牌子,浩浩荡荡得跟着执法大队女子中队的阿姨们出发了。

我们先沿着太平路往北走,根据刚才学到的知识,我们一下就发现了好几辆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,城管阿姨对他们先对他们进行了告知,并让他们把电瓶车推放到停车位内。因为都是初犯,所以都只是告知和纠正错误行为。

沿着太平路,我们来到了新华路,新华路上违停的非机动车不多,而且也都是第一次,所以我们在新华路前进的速度很快。快到人民路时,我们在一个复印店门口,看到几辆以前违停被提醒的,于是城管队员先出示他们的证件,接着问当事人要姓名、身份证号。可是,当事人却说:“人家店名口划停车位,我们店门口为什么没有停车位?”并要求城管队员在他们家门口旁边也划一个停车位。可是停车位怎么能说划就划呢,要考虑行人和其它车辆的安全出行,还要考虑整体市容的美观……终于,在城管的耐心教育下,当事人缴纳了20元罚款,城管队员也按流程给了收据。

我作为旁观者觉得,不论小孩还是大人,身为中华人名共和国公民,就有义务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,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。今天,我不仅收获了很多新的法律知识,也跟着体验了下城管的工作,真是开心极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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